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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s

會議室用途

本酒店關於會議室的使用規定如下,敬請諒解。另外,在個別合同中與本酒店另行約定的情況下,應遵守該約定條件。此外,本規約中未規定的事項,根據法令或一般已確立的習慣。

第1條 (申請)

  1. 1.
    會議室的預約申請,從使用日的8個月前的月初開始受理。
  2. 2.
    受理預約的時候,設置了臨時預約的期間。臨時預約的期限原則上是從申請日開始7天。請聯係本酒店在此期間內有無決定。沒有聯係的情況下,作為取消預約申請處理。

第2條 (會議室使用時間)

  1. 1.
    會議室的使用是本酒店與客人事先約定的時間,包括從設置到撤除。
  2. 2.
    超過規定時間的話要追加房費。
  3. 3.
    根據會場的使用狀況等,有超過使用時間無法處理的情況。

第3條 (清算)

  1. 1.
    請在本酒店事先指定的支付日之前支付申請金。
  2. 2.
    與前項規定無關,本酒店可接受不需要支付申請金的特別約定。
  3. 3.
    在接受會議室使用等合同的申請時,如果本酒店沒有要求支付第1項的申請金,以及沒有指定該申請金的支付日期,則按照前項的特別約定處理。
  4. 4.
    根據第2項及第3項的特別約定時,使用費請在當天會議等結束前在前臺結算。

第4條 (損害賠償)

  1. 1.
    客人(包括客戶來賓和相關人員)以及客人直接安排的工作人員,請充分註意不要損壞本酒店的設施、日常用具等。如果本酒店的設施、日常用具等發生損傷等損害時,需要您承擔損害賠償金。另外,客人直接向外部公司安排時,請事先聯係本酒店。

第5條 (禁止事項)

  1. 1.
    禁止下列項目。
    1. (1)
      導盲犬、服務犬、導聽犬以外的犬·貓·小鳥及其他動物·家畜類的帶入
    2. (2)
      帶入危險物品、有毒物品、易燃物品、其他有害物
    3. (3)
      攜帶發臭或其他令人不快的物品
    4. (4)
      賭博等有傷風化的行為,或者會給其他客人帶來睏擾的言行
    5. (5)
      日常用具等的移動或帶回
    6. (6)
      使用目的以外的使用
    7. (7)
      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2. 2.
    會議室等的樂器演奏等請事先與負責人商量。如果判斷會給其他客人、會場帶來睏擾,可能會謝絕使用。

第6條 (會議等申請的拒絕及合同的解除)

  1. 1.
    如果客人(包括客戶本人、來賓、安排相關人員)符合以下各項,本酒店將拒絕會議室等的使用申請。另外,在查明事實後,將解除已成立的使用合同及預約。
    1. (1)
      有符合以下事由的人時
      1. A)
        為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暴力團相關團體或相關人員、其他反社會勢力時
      2. B)
        暴力團或暴力團成員是支配事業活動的法人或其他團體,或該法人、團體的成員時
      3. C)
        法人或團體中,其董事中有相當於暴力團成員的人時;
    2. (2)
      認為有可能有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為時,或判斷有給其他客人帶來顯著麻煩的言行時
    3. (3)
      對本酒店或本酒店職員實施暴力行為,或要求超出合理範圍的負擔時
    4. (4)
      參照利用的目的、人數、形態等,有被認為可能損害其他顧客的生命、身體、財產的人時;
    5. (5)
      被明確認定為傳染病患者時
    6. (6)
      關於客人的使用,預計會有抗議行動、騷擾等,本酒店合理地判斷即使採取了為避免這些行為所必要的措施,也會給其他的住宿客人和附近地區帶來麻煩時
    7. (7)
      與申請時的內容不同的使用時
    8. (8)
      將會議室等的使用權出售、轉讓、轉租給第三者時
    9. (9)
      違反本規約時

第7條 (免責聲明)

  1. 1.
    符合以下事由的情況下,免責。
    1. (1)
      因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戰爭、火災及其他不可歸責於本酒店的事由,設施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或毀損等會議等的履行不可能或顯著睏難時
    2. (2)
      根據法令行使公共權力、相關政府機關的指導、或政府的規制、命令或指導等發生會議室的徵用、拆除、禁止使用等事由,由於不可歸責於本酒店的事由,導衹會議等的履行不可能或顯著睏難時
    3. (3)
      因上述事由導衹會議等不能履行或非常睏難時,將解除會議室等使用合同,並全額退還之前支付的申請金。

第8條 (取消費用)

  1. 1.
    取消已經簽訂合同的會議等時,原則上按照以下規定收取取消費用。另外,申請金充當這個取消費用。
    5天或4天前 會議室租金的20%
    3天或2天前 會議室租金的50%
    前一天或當天 會議室租金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