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S
使用會議室的目的

本酒店關於會議室的使用規定如下,敬請諒解。另外,在個別合同中與本酒店另行約定的情況下,應遵守該約定條件。此外,本規約中未規定的事項,根據法令或一般已確立的習慣。

申請

  • 第1條 會議室的預約申請,從使用日的1年前開始受理。
  • 受理預約的時候,設置了臨時預約的期間。臨時預約的期限原則上是從申請日開始7天。請聯係本酒店在此期間內有無決定。沒有聯係的情況下,作為取消預約申請處理。

會議室使用時間

  • 第2條 會議室的使用為本酒店與客人事先約定的時間,包括從設置到撤除。
  • 超過規定時間的話要追加房費。
  • 根據會場的使用狀況等,有超過使用時間無法處理的情況。

清算

  • 第3條 請在本酒店事先指定的支付日之前支付申請金。
  • 與前項規定無關,本酒店可接受不需要支付申請金的特別約定。
  • 在接受會議室使用等合同的申請時,如果本酒店沒有要求支付第1項的申請金,以及沒有指定該申請金的支付日期時,將按照前項的特別約定處理。
  • 根據第2項及第3項的特別約定時,使用費請在當天會議等結束前在前臺結算。

損害賠償

  • 第4條 客人(包括客戶來賓和相關人員)以及客人直接安排的工作人員,請充分註意不要損壞本酒店的設施、日常用具等。如果本酒店的設施、日常用具等發生損傷等損害時,需要您承擔損害賠償金。另外,客人直接向外部公司安排時,請事先聯係本酒店。

禁止事項

  • 第5條 禁止下列項目。
    • (1) 導盲犬、服務犬、導聽犬以外的犬·貓·小鳥及其他動物·家畜類的帶入
    • (2) 帶入危險物品、有毒物品、易燃物品、其他有害物
    • (3) 攜帶發臭或其他令人不快的物品
    • (4) 賭博等有傷風化的行為,或者會給其他客人帶來睏擾的言行
    • (5) 日常用具等的移動或帶回
    • (6) 使用目的以外的使用
    • (7) 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 會議室等的樂器演奏等請事先與負責人商量。如果判斷會給其他客人、會場帶來睏擾,可能會謝絕使用。

會議等申請的拒絕及合同的解除

  • 第6條 如果客人(包括客戶本人、來賓、安排相關人員)符合以下各項,本酒店將拒絕會議室等的使用申請。另外,在查明事實後,將解除已成立的使用合同及預約。
    • (1) 有符合以下事由的人時
      • A)為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暴力團相關團體或相關人員、其他反社會勢力時
      • B)暴力團或暴力團成員是支配事業活動的法人或其他團體,或該法人、團體的成員時
      • C)法人或團體中,其董事中有相當於暴力團成員的人時;
    • (2) 認為有可能有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為時,或判斷有給其他客人帶來顯著麻煩的言行時
    • (3) 對本酒店或本酒店職員實施暴力行為,或要求超出合理範圍的負擔時
    • (4) 參照利用的目的、人數、形態等,有被認為可能損害其他顧客的生命、身體、財產的人時;
    • (5) 被明確認定為傳染病患者時
    • (6) 關於客人的使用,預計會有抗議行動、騷擾等,本酒店合理地判斷即使採取了為避免這些行為所必要的措施,也會給其他的住宿客人和附近地區帶來麻煩時
    • (7) 與申請時的內容不同的使用時
    • (8) 將會議室等的使用權出售、轉讓、轉租給第三人時
    • (9) 違反本規約時

免責聲明

  • 第7條 符合以下事由的情況下,免責。
    • (1) 因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戰爭、火災及其他不可歸責於本酒店的事由,設施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或毀損等會議等的履行不可能或顯著睏難時
    • (2) 根據法令行使公共權力、相關政府機關的指導、或政府的限制、命令或指導等發生會議室的徵用、拆除、禁止使用等事由等,由於不可歸責於本酒店的事由,導衹會議等的履行不可能或顯著睏難時
    • (3) 因上述事由導衹會議等不能履行或明顯睏難時,將解除會議室等使用合同,並全額退還之前支付的申請金。

取消費用

  • 第8條 取消已經簽訂合同的會議等時,原則上根據以下規定收取取消費用。另外,申請金充當這個取消費用。
5天或4天前 3天或2天前 前一天或當天
會議室租金的20% 會議室租金的50% 會議室租金的100%
5天或4天前 會議室租金的20%
3天或2天前 會議室租金的50%
前一天或當天 會議室租金的100%